近期,我省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已对外公布,现将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的60%至%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纳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在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请在我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选择缴费档次。缴费须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11月2日-19日12月1日-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缴费方式:
1.持银行卡的参保人员可现场刷卡缴费。
2.缴纳现金的参保人员需带上由我中心出具的缴费票据前往工商银行(任意网点)进行缴费,完毕后,必须将银行缴款回执单在缴费当日返还到我中心,逾期未缴(或丢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