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公示公告
根据湘办发〔〕16号文件和湘文明委〔〕7号、8号文件精神,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对湖南省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湖南省文明办反映。为便于了解情况,来信、来电等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
公示时间:年4月15日至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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