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一违法建设进行强拆,湖南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城管局被告上了法庭。
4月15日,岳阳市汨罗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定被告湘阴县城管局、湘阴县人民政府对原告湘天混泥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天公司)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其具体行政行为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即进行了强拆,属于程序违法。
4月26日,湘阴县城管局回应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