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5月16日讯(记者王为薇通讯员曾妍巢烨胥佳宁袁秋林)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汨罗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不按常理出牌了——法院不是按常规的查封拍卖措施处理被执行人财产,而是在充分与申请人、被执行人沟通后,通过“活查封”的方式,既保证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至于陷入绝境,又让申请人最大的维护自身权益。
张某某等与汨罗某包装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汨罗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支付张某某等借款本息万余元。
由于该公司没有按时履行义务,张某某等申请执行。
经汨罗法院执行局反复协调和被执行人多方筹措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多万元,剩余多万元一直未能履行到位。
张某某等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处置被执行企业的机械设备等。
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这家包装公司多年来效益一直不错,只是暂时经济困难,如果对其厂房、设备处置变现的话,势必导致该公司难以为继,甚至破产、员工失业,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为妥善处理案件,适当回复申请人的请求,汨罗法院没有盲目地采取查封冻结措施。
他们是怎么做的呢?
一方面,汨罗法院积极做申请人的工作,进行执行风险评估,提出了“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的理念。
另一方面,汨罗法院还积极与被执行企业联系,要求他们认清形势,积极作为,鼓励其尽快制定下一步公司经营方案,启动运营,走出困境。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以下共识——
汨罗法院对被包装公司的31套机械设备、吨库存原纸予以就地查封,查封期间,所有机械设备和库存原纸由公司负责保管,允许公司继续使用,但不得擅自转移、处分。
为避免查封过程在员工之间造成不良影响,引起人心浮动,汨罗法院执行局特意在下班时间前往该公司进行查封,拍照留证。
“感谢执行局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再次看到希望,我们一定好好经营,争取早日还清欠款。”这家包装公司的负责人说。
“执行办案不是把被执行企业‘往死里整’,对一时困难的企业,要放水养鱼,防止执行一起案件,搞垮一家企业。”汨罗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打赢“决战执行难”攻坚战,汨罗法院以执行信息化为依托,提高网上办案、查控处置财产等整个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大了执行力度。同时,在执行工作中,全力贯彻“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努力实现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加强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记者手记
“活查封”让执行工作“活起来”
我们都知道,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湖南各级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今天看到这个故事,汨罗的执行法官们在执行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同样对执行风险进行了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协调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了“活查封”的共识。
这一思路,不禁让我们这些脑子里只有“强制执行”的人豁然开朗。
汨罗法院院长孔剑说到执行工作的两大原则,是对这一“活路”的精准表达——既要最大限度兑现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又不能侵犯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规范采取执行措施,又要善于把握执行时机,防止因不当执行诱发新的矛盾、风险。
以“活查封”代替“死查封”,不仅咱们法院的执行工作活起来了,申请人的心态和诉求也跟着活了,再往大了说,一方经济也活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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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