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年3月22日上午9时,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权属确认行*案件。这是汨罗市人民法院年被指定为岳阳市一审行*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后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该案原告为岳阳县某村民委员会,该村委会认为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将诉争土地确权给第三人的处理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自然资源局的处理决定并确定诉争土地权属归其所有。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争议焦点,详细查明案情,并进行了相应的释法析理,当事人的意见也得到了充分的阐述,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自年2月10日起,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部分行*案件指定由汨罗法院审理执行,汨罗法院管辖范围为平江县、岳阳县、湘阴县、屈原管理区、君山区。
汨罗法院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创行*案件审判、设立行*审判庭的法院,将充分利用此次行*审判集中管辖的契机,在支持行*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依法纠正违法行*行为,维护行*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助力法治*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