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第一次线上债权人会议直播画面
湖南法院网讯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汨罗市鑫祥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至此,历时两年多的合并重整案圆满落幕。这是湖南首起司法参与“预重整”程序案例,也是湖南首例“预重整”转“重整”后又成功“合并重整”案例,不仅挽救了困境企业,保护了企业专利技术,也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鑫祥公司成立于年2月23日,注册资本为.2万元,经营范围为非标准碳素制品加工、销售等。因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丧失现金流,致使到期债务无力清偿,债务人向汨罗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经查发现,在鑫祥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中,不仅有四家汨罗本地大型国有金融投资企业,更涉及两家湖南省顶尖国有金融投资企业。在众多小额债权人中,也因为早年的民间集资,涉及汨罗当地各界人士。
鉴于债务人已掌握国际领先的专利技术,且具备立即恢复产能的良好基础,存在重整价值和可能。为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多方权衡之下,年1月15日,汨罗法院决定适用预重整程序,促进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推动临时管理人协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宁德时代,奠定了重整成功的根本基础。
年1月21日,汨罗法院裁定受理鑫祥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法院主动与汨罗*法委、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沟通,请求*法委召集法院、位于汨罗当地的四家大型国有企业兼主要债权人等单位召开府院联动专题会议,进行以优化商营环境为目的的司法探索与尝试。
管理人发现鑫祥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汨罗市鑫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高公司)在公司管理、财务及人员上“高度混同”,向法院提交合并重整申请书。年12月30日,汨罗法院裁定对鑫祥公司、鑫高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年1月27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线上形式召开,表决通过了鑫祥公司与鑫高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年2月15日,汨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疫情之下,如何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