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王丹)为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20日,汨罗市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案发地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到场。3位涉案未成年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全程陪同。
会上,承办检察官夏芸简要介绍了案情及拟初步处理意见。因该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考虑他们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又正处于学习的关键时期,故拟对3个涉案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之初,承办检察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法治教育,研究确定合适的帮教方案、帮教场所,及时开展帮教工作。
案发地派出所办案民警、法律援助律师就该案的事实、证据及处理,充分发表了意见。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3名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与被害人诚心化解矛盾,以后多帮助被害人,相互勉励、相互促进。”
“感谢司法机关对我的教育,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以后一定好好改正,认真学习,不辜负大家的期望……”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向被害人真诚道歉,悔不当初一时冲动铸下大错,给被害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3名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均表示,今后一定严加管教,切实履行好监护、监管、教育职责。
与会代表、被害人及其监护人投票均同意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
“今后,你们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珍惜此次改过自新、从宽处理的机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不辜负社会、家庭、学校、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家长们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及时与司法所衔接,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常轨道。”汨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跃辉对被不起诉人语重心长说道,敦促家长们严加管教的同时,要注重教育的方式方法。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惩罚只是手段。近年来,如何牵手社会各方力量,利用教育及心理疏导等方式使其健康成长,通过矫正让其能够顺利重归社会,同时积极化解受害人的心理郁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汨罗市检察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