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建立窝点,利用虚假股票投资平台对境内群众实施电信诈骗,金额高达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2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年年初,被告人杨某阳、叶某吉及加某辉(在逃)共同出资,召集被告人刘某、马某青、韩某武、严某、罗某婷、向某府、刘某、张某帅、刘某鹏、蒋某、陈某欣、石某良、*某等人出境至柬埔寨金边市,在某大厦建立诈骗窝点,组成诈骗团伙。温某元、刘某洋(均在逃)担任团队经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团伙普通成员按照底薪加诈骗数额10%提成计算工资。虚假股票投资平台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和运作,负责入金、出金账号及洗钱、直播间讲课、对诈骗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提供话术资料、对平台进行维护、对诈骗所得进行分配等。
年2月至年3月,该团伙利用加某洋、计某(均在逃)代理的虚假股票投资平台,对境内群众实施电信诈骗。该诈骗团伙给每个成员配发3至4台工作手机,通过打电话或利用“打粉”公司提供信息,强制推送诈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