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植树节刚过,湖南省湘阴县洞庭湖河岸上铁锹声不断。原来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现场,被告正在履行民事责任,用植树的方式替代性修复环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在现场监督被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案情介绍01基本案情
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湖南省全省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年1月以来,任某祥单独或结伙多次在湘阴县、汨罗市的山上,通过放置警报装置及弹簧套组成的猎捕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共猎捕华南野猪、小麂、猪獾、木兰楚香猪若干只,其中华南野猪、小麂、猪獾属于保护动物。
此前,任某祥等4人因非法狩猎罪被湘阴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02判决结果
3月3日,岳阳中院环资庭对岳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诉任某祥等4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令四名被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四名被告共同对破坏当地野生动物生态环境采用植树造林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并自制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在侵权行为地张贴。
执行的前期准备01关于选址
为了让替代性修复行为,真正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经与被告侵权行为地的林业局沟通,选择在未做商业开发用地的洞庭湖河岸旁且利于植物生长的区域。
02关于树种的选择
柳树是一种较常见的树种,具有耐寒抗旱、适应能力强,生长周期快等特点,常被用来进行人工造林和城市绿化。
执行现场
“你要每个星期来这里看看树苗,保证存活率”,环资庭干警一边协助被告种植柳条,一边教育被告要用实际行动来修复生态环境。
在柳条种植结束后,环资庭干警现场清点了种植数量和质量。
在环资庭干警的监督下,被告还向周边居民发放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册。
执行结束后,被告、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及岳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依次在执行笔录和送达回证上签字。
执行效果“回头看”
在执行完这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后,环资庭干警又来到了湘阴县湘江岸边复绿基地,查看去年5月份种植的柳树存活情况。
“有发新绿”,干警们找到集中种植地,一边看一边讨论在今后的民事公益诉讼中,对替代性修复行为的判决应注意的事项。
“以后我再也不吃野生动物了。”在此起案件执行后被告向干警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此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确实不易。
通过替代性修复行为,不仅让破坏者切身感受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对破坏地的群众也有教育一片的作用。
年以来,岳阳两级法院共审结环资案件余件,建成14个集“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基地。
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动代偿”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做到了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吴凡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