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公务车安装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装置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减少交通拥堵,规范公务车的通行费支付,加强廉*建设和严格财务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已全面启动公务车安装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英文简写ETC)车载装置支付车辆通行费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按规定均要求安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装置。全市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车辆参照执行。
据介绍,安装不停车收费装置后,车辆到收费站时,走ETC专用车道即可减速通过,无须停车人工缴费。按《关于全省公务车安装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支付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一律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本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现金缴费车辆通行费票据。至2013年3月31日,所有安装ETC车载装置并使用储值卡的车辆,在本省内行驶高速公路时,通行费享受九五折优惠。